创业实体注销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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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创业政策

时间: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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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首次在锡注册登记起3年内,且经营期间正常纳税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实体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实体注销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市人社部门每年进行系统比对,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信息推送至本人,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自行至街道(镇)人社服务部门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0510-85052483


信息维护单位名称: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