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青年人才生活津贴
编号:
类别:就业政策
时间:2024-06-19
首次来海门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职业资格)、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给予5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职业资格)给予1000元/月;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3000元/月,博士(或正高级职称)6000元/月的生活津贴。
信息维护单位名称:南通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