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编号:
类别:就业政策
时间: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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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3年内,市区在校大学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2年内大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每吸纳1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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