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生活补贴
编号:
类别:就业政策
时间:2024-06-18
补贴对象:全职在宿迁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含境外高校毕业生)
生活补贴标准:企业引进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及其相同层次人才50万元/人,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其相同层次人才30万元/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8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人。
“615产业体系”及现代农业产业链上的企业引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3万元/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高级技师4万元/人。驻宿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照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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