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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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创业政策

时间: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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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 5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 3 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在苏创业吸纳 5 人以上就业的 外地户籍创业人员,在苏州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申请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100 元,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低于该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 2 年(24 个月)。

信息维护单位名称: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