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才“五联五强”引领服务高质量 发展实施意见

编号:泗办发〔2021〕44号

类别:就业政策

时间: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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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人才“五联五强”引领服务高质量发展

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关于建立健全“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办厅字〔2019〕19号)、宿迁市《关于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18〕78号)、《人才引领服务发展“五联五强”行动方案》(宿办发〔2021〕16号)相关要求,聚焦泗阳高质量发展,服务千里运河最美县建设,着力集聚培养爱国奉献、勇于创新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激发广大人才奋斗精神和创造活力,现就人才“五联五强”引领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度谋划人才布局

1.坚持系统思维。全方位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建设,推动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坚持以全县产业发展和民生短板为着力点,以人才引培为切入点,通过建强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层次,促进产业、行业做大做强。将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与全县大战略、大项目建设紧密结合,在重大项目推进、重要载体建设中,把人才评估作为重要环节。充分整合、集成运用各层级各领域优势资源要素,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强化人才引领。把人才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选择,以推进产业人才联企强链、电商人才联网强市、乡土人才联村强农、教育人才联校强教、卫生人才联院强医“五联五强”行动为抓手,以发展壮大重点产业链条、集聚电商动能、提升教育医疗水平为目标,在人才引进、培养方面双向发力,千方百计扩大人才总量、提升人才质量。加快集聚培育主导产业、社会事业等各领域人才,布局创新链、集聚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二、推进产业人才联企强链

3.给予顶尖人才顶级支持。持续加大顶尖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对在泗申报入选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在上级资助经费基础上给予1:1配套支持。对社团组织、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海外人才引进工作中帮助联系对接、促进人才项目落地的给予奖补,每引进1名符合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申报条件的,奖补2万元;每引进1名在泗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奖补5万元。对来泗投资创业的国家“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等领军人才,根据项目科技水平、产业层次和方向、对地方贡献等情况,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00万元人才项目资助资金(与省、市、县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资金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4.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持续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首次来泗创业人才,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创新人才,企业柔性引进的省外全日制博士创新人才(首次引进到江苏、且未到省内泗阳之外的其他地区工作过),定期组织评选“泗水英才双创计划”项目。对入选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项目,根据人才类别、项目层次等情况,给予“双创人才”项目10—50万元资助,给予“双创团队”项目50—100万元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省、市引才计划。支持重点产业链聘请专家、智库、支撑机构参与强链补链,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鼓励企业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退休返聘、技术入股等方式精准引才。(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5.给予产业紧缺急需人才生活补贴。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形式多样的招才引智活动,鼓励支持园区、企业等用人主体创新引才思路、完善引才机制,积极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对产业园区和乡镇(街道)全民创业园内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民营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士(高级技师)、普通高校学士(技师),分三年按4:3:3比例,分别给予12万元、6万元、4万元、3万元生活补贴。对上述非宿迁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士,自引进之日起三年内,分省外、省内人才,每年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探亲交通补贴。人才培养期内获得的上级人才项目资助资金可重复享受,相关补助补贴资金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财政局)

6.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泗水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创建评选活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培养基地、工作室等载体建设。对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宿迁大工匠、宿迁工匠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1配套奖励。支持企业与院校采取合作培养、共建实训基地等形式,订单式培养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对积极申报和创建省级大师工作室的技能人才,给予1万元项目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7.帮助优秀人才安家落户。对产业园区和乡镇(街道)全民创业园内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民营企业全职引进或来泗投资创业(个人货币投资不少于50万元、占股不少于10%)的全日制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士(高级技师)、普通高校学士(技师),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的非事业编制全日制博士、硕士,自引进之日起5年内,以个人或夫妻双方名义于2021年起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首套60—144㎡普通商品住宅的,按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士(高级技师)、普通高校学士(技师)分别发放2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购房券,同时按购房券额的5%给予三年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财政局)

三、推进电商人才联网强市

8.加强电商高端人才引进。支持电商企业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支持从全国互联网100强、独角兽100强或国家级电商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中引进企业创始人、核心高管等高端人才来泗创办企业或开展柔性服务,经评审认定纳入“泗水英才双创计划”项目予以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市“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对行业领先、特别优秀的电商人才和团队可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人才办)

9.大力培养电商人才。鼓励电商企业培养或签约主播,对年直播带货(含短视频带货)实际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在上述奖励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在不违背上级政策前提下,可灵活使用相关产业引导资金另行予以奖补。鼓励职技院校加强电子商务专业和学科建设,培养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专业性、复合型技能人才。将农村电商人才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电商讲师队伍培养力度,对新获评知名电商平台或权威机构认证的电商讲师,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举办电商人才交流研讨、沙龙联谊、项目推进等活动,推进人才与企业、项目、资本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四、推进乡土人才联村强农

10.强化乡土人才培育。深挖本土资源,建立乡土人才信息库,培养适合本地特点、扎根农村、热爱乡村事业的乡土人才。将乡土人才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和技能培训。鼓励本地大学生、退伍军人和企业家回乡就业、返乡创业,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就业带动创业。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动群众致富、带强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产生积极影响的优秀乡土人才,推荐纳入市“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范围,并根据人才作用发挥情况,按年度建立能进能出、滚动培养机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人才办)

11.着力培养高端乡土人才。支持传统工艺、古建技艺、优质桃果、绿色蔬菜、特色水产等领域的乡土人才申报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大师工作室、示范工作室等。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跟补奖励;对入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对获批省级、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对获批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的给予5万元跟补奖励。对积极申报和创建省级、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项目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12.拓宽乡土人才发展空间。实施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认定评估备案,开展乡土人才企业技能自主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落实乡土人才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办法和认定资格条件。打通乡土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评价通道,对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乡土人才,可申报初、中级职称。符合条件的乡土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规定给予300—8000元职业培训补贴。将符合条件的乡土人才纳入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个人最高可贷款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300万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

五、推进教育人才联校强教

13.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构建青年教师人才库,健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省级以上名师的专业成长体系,定期组织市名教师、名校长以及市拔尖人才、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等评选评审申报推荐工作。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对市级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站,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个、5万元/个科研经费支持,支持期限为3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4.加强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大力发展重点产业急需和社会紧缺专业,加大“产教融合型”教师引培力度,通过高校“订单”培养、企业引进、校企合作培养等形式,拓宽人才引培渠道,鼓励支持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推动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参与校外实训基地实训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等。支持职技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每个基地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后,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六、推进卫生人才联院强医

15.大力引进卫生基础人才。对乡镇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引进或从医联体内引进到乡镇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精神病、传染病、妇产儿童、康复医院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级医疗机构引进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对引进的毕业生实行按年奖励,奖励期限3年。工作满一年的奖励5000元/人、满两年的奖励1万元/人、满三年的奖励2万元/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6.精准引进卫生高端人才。对乡镇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精神病、传染病、妇产儿童、康复医院全职引进的市外中、高级职称临床医师实行按年奖励,奖励期限3年,工作满一年的按中级职称5000元/人、高级职称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工作满两年的按中级职称1万元/人、高级职称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工作满三年的按中级职称2万元/人、高级职称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市外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纳入“泗水英才双创计划”予以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市“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7.强化柔性引才。通过设立工作室、挂职兼职、退休特聘、临床带教、专家坐诊、学术研讨、科研攻关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带头人、省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带头人、省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及其他有影响的医学专家,助力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教研水平、加强人才培养、推动专科学科建设。对创成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的,给予医疗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8.改进卫生人才培养方式。用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政策,委托合作卫校加大医药卫生类专业学生培养力度,为基层定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卫生人才。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力度,将临床医学类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本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鼓励在职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于民营医院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人员,给予每个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经费补助。支持在职培训,医疗机构安排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技人员每5年脱产进修一次,初级职称卫技人员每3年脱产进修一次,进修时间应不少于半年,按医疗机构年度实际支付的委托培训进修费用的3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七、推动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

19.激发企业引才用才活力。鼓励企业高薪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并积极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项目,对入选省“科技副总”且无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情况下,给予项目最高5万元奖励。建立引才奖补制度,对企业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通过跟奖跟补等方式,在引才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各产业园区和乡镇(街道)全民创业园内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民营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士(高级技师)等人才,月薪在0.6万元(含)以上的,人才年薪10万元以下、10万元(含)以上两个档次,分别按每名人才年薪的20%和30%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万元/年的人才薪酬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对企业高薪引进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下学历实用型技能人才予以薪酬补贴,人才月薪超过2万元且年薪超过30万元的,按每名人才年薪的10%给予企业最高5万元/年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20.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中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取得市级人才工程发放的补助资助,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县财政予以奖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奖励和劳务报酬,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八、建设人才友好环境

21.拓宽教育卫生人才招聘渠道。对学校及医疗卫生一线事业岗位急需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士及副高职称且具有相应职业资质的人才,可按市选聘生招录模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录。对全日制博士、正高职称以及省特级教师等高层次教育卫生人才,可免面试直接办理录用手续。(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22.创新用才体制机制。支持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和公办学校、公立医院协同发展,推进实施教育卫生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池制度,用于民办学校、民营医院从市外引进教育卫生高层次人才,为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人才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23.加强人才服务保障。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对来泗创业的全日制博士以及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正高职称)人才,在泗工作期间,其子女义务教育可按其意愿免费安排在县内公办中小学入学;在泗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才本人住院就医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后,在医保政策内的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兜底。强化“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切实保障高层次和优秀人才周转性住房需求。为高层次人才发放“泗水英才卡”,集成提供行政审批、子女入学、家属随迁、医疗保健、旅游观光、文化休闲、交通出行、定制消费、金融等服务。(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资规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24.强化人才政治激励。完善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体系,强化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持续开展“爱国·奋斗·奉献”精神教育,增强广大人才的认同感和向心力。注重从优秀人才群体中发展党员,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各类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和劳动模范。(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委组织部)

九、强化人才经费保障

25.优先保障资金投入。将人才引进培养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5000万元。各相关单位要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足额保障各项人才工作开展。鼓励企业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总额(或总支出)的1-3%提取(或列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育、科技创新。资金拨付实行职能部门联查联审,建立动态退出机制,提升财政资金效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才办、县科技局)

26.发展人才金融服务。支持投资机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组成投贷保联合体,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股权、债权联动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领军人才、市“千名拔尖人才”和“名校优生”等提供金融支持,其中人才“消费贷”可达30万元、“企业贷”可达500万元,更大力度撬动银行资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十、加强人才考核激励

27.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把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实施、人才环境营造、重点人才招引、人才作用发挥等作为考核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考核办、县委组织部)

28.深化“三招三引”机制。实行招才引智、招院引所和招商引资一体化推进,在重大招商活动中同步安排招才引智、招院引所活动,在引进资金项目时同步引进人才技术、高校院所等资源要素,将引进的省级以上重点人才项目、县内紧缺急需人才、产学研合作平台兑现招商引资实绩,折算招商引资分值。(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考核办、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

29.完善人才荣誉和激励制度。定期开展人才引领服务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事业单位和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对于人才发展绩效明显、对全县人才工作贡献较大的单位,可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大力培育创新文化,积极弘扬创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才、重才、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考核办、县委宣传部)

30.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按照《泗阳县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过程中,大胆适用容错纠错机制,只要符合规定要求的,都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企业如实申报相关项目,不存在弄虚作假,在项目实施中勤勉工作,但因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造成项目停滞或流失,免除企业及人才责任。(责任单位:县纪委办、县委组织部)

本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泗阳县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泗政发〔2019〕90号)文件同时废止。本文件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信息维护单位名称:泗阳县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