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吸纳苏州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补贴

编号:

类别:就业政策

时间: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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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1.小微企业。

2.毕业年度苏州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一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后一年内”的起始日期以毕业证书记载日期为准。

政策条件:

1.补贴对象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补贴规则:

1.单位补贴釆用一次性申报发放模式,以单位缴费到账满6个月为时间点,核验人员享受条件并计算享受金额。同一个人只可享受一次。

2.补贴频次为一次性发放。

补贴标准:

3000/人。

服务流程:

1.单位补贴采用一次性申请发放模式。申报单位通过区镇上业务窗口申请补贴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列入发放名单中。

2.核验:业务人员操作核验功能,系统自动核验单位缴费到账满6个月的人员清单并核算补贴发放金额。

3.核验结束后,业务人员操作汇总发放功能,可输入发放起止月份进行汇总。系统将起止月份内己核验的补贴数据进行汇总。

4. 汇总完成后报送财政审核。

5.审核通过后进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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