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优秀创业项目奖励

编号:

类别:创业政策

时间: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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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大学生初创项目或在苏州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在太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自办实体。

政策条件:

1.申请人为获奖项目负责人,且为自办实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类型。

3.“太仓市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小组”评定。

补贴规则:

1.遴选出的大学生初创项目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支持。

2.在苏州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经评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3.优秀创业项目奖励与天使投资奖励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

大学生初创项目不超过5万元;在苏州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最高30万元。

服务流程:

1.组织发动:镇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发动。

2.申请:申请人至自办实体注册地所在区镇人社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3.初审:镇区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将申请材料汇总上报市人管中心。

4.复审: 市人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5.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复审材料和其他相关信息对项目进行评审。

6.公示:市人管中心对项目信息和资助等级进行公示。

7.公示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著审核意见并盖章,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信息维护单位名称:人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