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见习补贴

编号:

类别:就业政策

时间: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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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1.认定为见习基地的企业。

2.对见习期满后见习人员留用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达到50%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

政策条件:

1.对见习期满后见习人员留用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达到50%以上。

2.见习单位需和留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规则:

1.补贴频次为一次性。

2.见习单位需招用该见习人员、留用才可享受补贴。

3.上一自然年度见习人员留用率需达到50%

补贴标准:

计算方法:按见习期满上一自然年度内,见习人员每留用一人3000元标准。

服务流程:

1. 见习单位在系统中做就业认定,然后申报上一年度的一次性就业见习补贴,上传《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

2.核验:根据社保库信息,系统自动核验社保缴纳信息,业务人员核对合同等材料。

3.审核结束后,业务人员操作汇总发放功能,系统自动核验发放金额,对已核验的补贴数据进行汇总报盘。

4.汇总完成后报送财政审核。

5.审核通过后进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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